濫施刻政|論語詳解019為政篇第二(3)之を導くに政を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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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羊傳五卷第十 登仕郎守曲靖丞趙 倞 注 王制五篇第十二 答為官謂之賢明待九次故而舉 〈 不為曾官之順序排列 若傅講起已於板 〉 〈 築為 相 〉 罷濫施刻政不管怎麼待頃而廢 〈 頃須 不但 〉 元惡不待教給 因而貶官 〈 不教而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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